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时间:2020-07-27 09:44:59 作者:陈守勇 点击数量:3819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
公众可于公示期内下载《日照港岚山港区深水航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见附件)。
2、纸质版
公众可于公示期内到日照市黄海路91号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申请查阅纸质版报告,联系电话:0633-8387870。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见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村庄居民、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电子版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邮箱:rizhaogang123@163.com。
(2)纸版公众意见表,提交日照市黄海路91号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