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时间:2022-02-25 00:00:00 作者: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点击数量:31979
日照港拟建“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报批前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建设项目情况
本项目新建1个30万吨级原油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位于岚山港中作业区,设计年吞吐量1700万t。配套罐区位于码头后方,总库容295万m3,共设19台15万m3罐和1台10万m3罐,库区设置原油泵棚一座。
项目已于2019年10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各水工结构已完成建设,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1年6月底责令建设单位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要求,对建设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2.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照港明港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单位所在地: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沿海路南首(日照港16号门内)
联系人姓名:常先生
联系人电话:0633-8388358 Email: changjiang6221238@163.com
3.承担环评工作的评价机构介绍
单位名称: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2-59812345-8404 Email: 26940585@qq.com
4.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施工作业对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活垃圾对附近水域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和营运期工程占用海域对海洋生物造成的影响;
(5)营运期挥发性有机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6)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风险事故的影响;
(7)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81号项目建设管理中心305室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见链接)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希望广大居民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 及配套罐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附件】日照港岚山港区30万吨级原油码头三期及配套罐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pdf
日照港明港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5日